在隆隆改革脚步的“倒逼”下,金融业正抓紧设立四大保障基金。 本月初,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障基金。此举表明,我国开始为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做制度准备,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机构破产,国家财政兜底”体制在保险业被率先冲破。 据了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方案也已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有关部门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基金设立工作。此外,《期货市场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已草拟。 1月12日,央行有关官员透露说,发展改革委、央行、银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成立的筹备组已经完成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修改,近日将很快提交央行行长办公会审议,随后进入各部委会签阶段。目前已初步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多个关键细节问题还悬而未决,央行官方的说法是“没有时间表”。 对于中国要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一直有许多争论。焦点之一就是,是所有银行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要参加存款保险,还是仅要求中小金融机构参保?最新传来的消息是,存款保险方案要求所有银行强制性加入,只不过可能会给予四大行优惠费率,或者类似于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设计,保费余额达到一定比例时可暂停缴纳。 关于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一是按照人均GDP的3倍金额进行赔付;二是按照使90%存款人得到全额赔偿的标准赔付。有关人士表示,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赔付金额为2万至3万元人民币,也许偏低了。估计可能参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中1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标准,但是目前还没有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