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专家认为,它的出台,将为贯彻国务院的“非公36条”提供更完善更快速地“落实平台”。 此次浙江颁布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非禁即入”的姿态,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记者从《实施意见》罗列的详细垄断领域“投资清单”中发现,包括电力、铁路、加油站及仓储设施、成品油零售及批发业务、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教育、文化、卫生、科研、体育、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甚至市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都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参与与竞争。 这样一来,去年一直颇受争议的“炒电团”、“炒油团”、“炒煤团”都得到了现在政策的声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