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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将更易获贷

2009-3-10 11:38:2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宣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套在上海落地的系统,将为各银行日后大举拓展应收账款等动产质押业务提供关键的支撑平台。央行副行长、央行上海总部主任苏宁表示,央行鼓励银行与企业多多利用这一系统,做大应收账款质押业务,而允许应收账款抵押融资,将有利于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放贷高度依赖不动产抵押,而无担保的贷款一般只批给资信优良的大型企业,小企业很难利用手头的流动资产获得融资。
  苏宁在系统上线仪式上介绍,以前,我国《担保法》未将应收账款列入质押物范围,银行与企业间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缺少法律保障。而今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抵押),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基本保障。央行于9月30日发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社会公众从10月8日起可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业务,同时也可查询相关登记信息。上述一系列动作,将从根本上改善国内银行旧的放贷偏好。
  国际经验表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例如美国建立了高效的动产担保制度,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动产质押融资已经占到中小企业融资的70%。据估算,我国大企业贷款中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占27%,小企业只占5%,小企业总资产中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其中应收账款约为15万亿元。
  据了解,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今后,凭抵押上述权利,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门槛将变得更低。
  据央行征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全国集中统一的基于互联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设置了简明的公示登记程序和登记内容,目的在于向公众告知当事人某一担保物之上存在担保物权或其他权利,并根据登记时间确定权利受偿顺序。此外,系统可以将信息跨地区连通,保证登记的担保权利不因财产的跨地区转移而受影响。
  与会的相关银行人士表示,系统上线将刺激银行做大动产质押业务,此前,小企业融资难、不动产担保贷款集中度高、尤其是过分依赖房产抵押,令房地产几乎成为银行的间接资产等状况将极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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