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首次尝试进入再担保领域。日前,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银行总行与上海中财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再担保协议。 根据协议,如果贷款出现问题,中财担保又无力代偿的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 须承担代偿责任,但这种代偿不针对个案。国家开发银行对中财担保再担保的贷款 余额最高上限为2亿元,这一协议从今年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上海中财担保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隶属于浙江中财集团 。中财担保的服务对象多是名副其实的小企业,据中财担保总经理张陆祥介绍,该 公司对企业的贷款额度一般在300万元左右,此次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协议中也 规定,对同一企业的担保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据了解,上海市目前拥有40余家民营担保公司,多数担保公司要为担保贷款承 担100%的连带保证责任,而再担保体系却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这成为担保公司发展 的一大瓶颈。 突破瓶颈的努力早已开始。几年前,担保界就开始探讨建立再担保系统的问题 。 2003年4月,国开行曾在上海签署框架协议,欲为上海担保公司提供50亿元再 担保额度,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但这个协议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上海市小企 业服务中心金融服务部部长李强称,其原因是“没有带头人”。 虽然上海市的担保公司已为数不少,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各担保公司之间的 竞争并不大。担保公司争夺最多的不是客户,而是银行。各担保公司都把与银行保 持良好关系放在经营的首位,因为拥有银行的信任就意味着客户源。 此中自有蹊跷。担保公司准入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获 得工商局注册即可,因此银行又不敢轻易信任担保公司,如果出现担保公司无法代 偿,银行只能背起这个“黑锅”。 而签署再担保协议就可解除银行的这一顾虑,由于有政策性的金融机构的介入 ,银行在放贷上也可以更灵活。“相信上海银行应该更相信我们了”,张陆祥称。 而这无疑是担保公司寻求再担保的最大好处。 而对国开行而言,再担保亦是美差。从风险上看,国开行设计的再担保不针对 个案承担代偿责任,而只针对整体,因此有效地规避了风险;从收益上看,国开行 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也使自身多了一种新的“政策性中间业务”。 另悉,1月7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与南京市计划发展委员会签署了 贷款再担保业务的合作协议。 该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