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取消现在并存的贷款四级分 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这是近日银监会分别召开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工作会透露的消息。 1998年以前,中国的商业银行一直把 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类,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 款。这个统计口径即贷款四级分类制度。1998年5月,商业银行开始试行中国人民 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并于2002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该指导原则将 贷款风险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简称为五级分类。作为一 种过渡措施,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贷款四级分类制 度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两种统计口径并存。 在日前召开的行长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提出下半年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检查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执行情况、非信贷资产情况和表外资产情况,促进其建立完善 的风险内控制度,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