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已有150家,风险资金达到150亿元,无 论从机构数量还是资本总量均居全国前三甲。 广东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较早,是全国最早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地区之一。为了 保持广东风险投资业的优势地位,广东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了相关鼓励与优惠措施 ,旨在进一步加快发展广东的风险投资事业。从风险投资的资金投向来看,主要是 投向了高新技术产业。 广东省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有一套自己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在投资方向上, 有的专业性强,专门投资于一两个技术领域及其行业;有的综合性较强,投资于多 个高新技术领域。在经营模式上,有的对降低风险的要求较高,主要投资于成长型 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的在投资理念上有选择初创期的偏好,把资金投资于风险相对 较高的处于孵化期的科技创新企业。 尽管近年来广东省的风险投资业有着喜人的发展形势,但同时,广东风险投资 发展却又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性。目前,广东省的风险投资机构和资金主要集中在 深圳和广州两市。就算是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的市县,大多数也没有建立风险投资 机构和设立专项的风险投资引导资金,这显然不利于广东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 。尤其像珠海、佛山、东莞、惠州和中山等地,是广东省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潜力的 地区,而这些地区的科技企业又都以中小企业为主,如果不尽快建立风险投资公司 ,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上述地区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 对此,为了全面推动广东的风险投资事业,日前,由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 广东省科技厅联合发布了《广东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并提出了相关的鼓励与优惠措施。《规定》指出,政府鼓励对列入共同制定 的《广东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和广东省科技厅创业投资机构对列入鼓励创业投资重点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属于核 心技术开发、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或者企业;政府用于科技新产品试制、中间试 验和重大科研项目的补助经费,对创业资本企业的有关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规定 》还规定了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投资。同时,对按照《规定》设立与 运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其投资于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机构可以按当年总收入的10% 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性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