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如果你向徐汇区政府介绍一个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的项目(项目符 合有关规定),你就能拿到至少20万元的中介费。记者昨日从徐汇区政府获悉,徐 汇区政府已开始实施“委托招商试行办法”,即如果介绍客户成功,中介人可根据 客户注册资金的2%至5%获得奖励费,这一做法在本市区县中还是首次。 据徐汇区有关人士介绍,过去徐汇区引进项目,主要靠政府组团外出招商,这 种形式会使招商项目的数量和种类都受到局限。而在国外,由中介机构和自然人进 行委托招商已是一种十分有效、通行的办法。徐汇区政府推出这一政策,既是鼓励 更多的中介机构和自然人为徐汇区带来招商项目,同时也为了更合法地保护中介人 的利益,让中介人能明明白白、堂堂正正地拿中介费,而不再打闷包。 按照该办法规定,中介机构或自然人在介绍项目前,应预先到徐汇区有关部门 进行申报登记,且招商项目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 据悉,中介机构或自然人如将以下项目介绍到徐汇区投资,区政府将根据工商 注册资金或实际投资额,按2%至5%的比例给予奖励。这些项目分别是:电子、生 物、光机电等科技类项目,金融、证券、保险、物流、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教、文、卫、体产业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 心等。 另据了解,对无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徐汇区政府将在项目对区域经济产生效 益时予以兑现中介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