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加强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金 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是顺利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贯 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 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 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 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 在现代经济中,整个经济运行是通过金融资金的运作来完成的。离开了金融, 经济就无法运转。而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关系着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可以说,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瑞典、芬兰、挪威等相继发生银行危机,1991年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1995年2月有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因倒闭而 被收购,1994年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1997年7月起相继爆发东南亚、东 亚、俄罗斯、巴西、阿根廷金融危机。这一系列金融危机反复证明,如果哪个国家 在防范金融风险问题上不予以高度重视或处置失当,就会威胁到自身的经济安全乃 至国家安全,而其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就可能演变为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甚至国家 危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金融活动 已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与寻常百姓息息相关,金融业成为社会经济体 系中的“神经中枢”。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金融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持续稳步发展,成绩显著。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 步在金融领域表现出来,多年积累起来的金融风险问题逐步显现。例如,少数金融 机构资产质量不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单位乱集资、乱设金融机 构、乱办金融业务的“三乱”现象相当严重;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证券市场、 期货市场还存在不少违法乱纪的行为等。由此导致我国的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金融 风险趋高,引发金融危机的潜在因素尚未完全消除。 无论是世界范围频频发生的金融危机的警示,还是我国金融业的现状,都使得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和紧迫。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