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长期以来贷款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请 12月24日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规 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 资创造条件。 业促进法草案作了说明。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也有很大关系。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内部管理 不规范,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不符合贷款条件;很多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蓄 意逃废悬空的银行债务,不良贷款率较高;中小企业组织结构过于分散,担保抵押 机制不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他认为,建立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 构,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 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 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截至2000年8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其中,80多个城市建立了信用担保 机构,到位担保资金40多亿元,可为中小企业解决400亿元的贷款。全国到目 前为止已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专门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担 保提供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