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中国银行业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该项工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一直采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对贷款质量进行监 督和评估,此次为什么要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项重要决策。朱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中明确要求,要从2002年开始在 银行业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呆滞、呆账四类,是一种事后监督的管理方法。该方法在我国的经济转轨时期,对 于识别特别严重的不良贷款和保证国家税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 的不断深入,这种方法已开始显露出局限性。 接轨的需要。实行科学合理的贷款分类方法,及时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 ,是国际公认的对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做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首先由美国监管部门 采用,后来逐渐推广到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为国 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问: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条件是否成熟? ,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中国人民银行在对部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检查中 ,试用了五级分类方法。 况,完善现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和考核办法。按照上述要求,1998年,人民银行参 照国际惯例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 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并在广东省进行了试点。1999年7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政策性银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试点的基础上实施贷款风险 分类管理办法。“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制度已经并轨运行了近三年,各银行 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国全面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 问:我们注意到,人民银行还颁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 与人民银行1998年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