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调研半年,建议重组国资公司成立1-2家重量级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30亿-50亿元。 同时加强规划定位、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在上海的‘两个中心’建设中,大力发展 融资租赁业。”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主席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两个中心”建设中大力发展上海融资租赁业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提到,融资租赁已具备成为上海金融发展新的增长点的条件和潜力。 不相称。截至2008年10月,上海共有融资租赁企业34家,数量约占全国1/4,但注 册资本仅100亿元,不到全国的1/5,整体实力、单体规模都偏小。同时,这些注册 在上海的融资租赁公司中近八成是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 海融联三家融资租赁公司,总注册资本金仅4亿元。银行系金融租赁方面,注册在 上海的也仅有资本金各20亿元的交银、招银两家,与天津的工银租赁(20亿元)、民 生租赁(32亿元)和深圳的国银租赁(75亿元)相比缺乏优势。 的资金,对应形成1000亿元的融资租赁资产,带来约100亿元的年融资租赁营业收 入,创造约20亿元的净利润,这本身就能形成一个很大的金融业增量。 两个中心”建设意见和市人大正在进行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制 定程序,对融资租赁业重新规划定位。 以战略性装备产品租赁为主的重量级融资租赁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30亿-50亿元 。具体推进过程中,可优先考虑以现有国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基础,进行开放性、市 场化的重组,以加快相关平台建设的步伐,为民用飞机、船舶等上海一些战略性产 业的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同时,在人才培养与储备、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建 设等方面配套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