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网讯
长宁区出台2009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21条。
进一步加大“保民生、保就业、保稳定”力度,研究制定长宁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方面。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获1200元以上一次性补贴;招用刑释解教等人员可获每人每月450元以上安置补贴;就业援助基地可获两年社保费补贴。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可达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创业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可获每人每月300元;创业见习基地带教成功创业可获2000元补贴;创业者可获最高人均2000元房租补贴;创业者最高可获全额贷款贴息;青年创业者可获创业前小额贷款全额贴息;成功创业带动就业最高可获20000元补贴;创业组织可获每人每月400元社保费补贴。促进职业培训方面。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可获每人300元补贴;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全额补贴;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可获800元以上补贴;新设职业工种可获每人600元以上补贴;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培训费80%补贴。鼓励青年职业见习方面。青年见习生活费补贴可达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青年参加见习可获交通午餐费补贴每月200元;见习基地可获带教费补贴每人每月300元;见习基地完成指标可获每人200元补贴;见习基地可获实现就业补贴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