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100万元的风险资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九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其技术交易额或合同额1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引进国外科技成果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补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选派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绩效优秀的,给予奖励。
十是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对考核绩效优秀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资金贴息支持,放大资金使用效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科技资源,提供延伸服务,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不超过服务费用5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