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目前‘营改增’试点进行得比较平稳。通过‘营改增’的实施,企业减轻了税负,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研究“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
扩大试点的条件已具备
备受瞩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2年1月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改革试点以来,陆续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纳入试点。从试点成果看,“营改增”后超过九成试点企业减轻了税负。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度设计也更加完善,已经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
财政部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的12个试点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到40%。
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的《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抓紧研究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全国试点的方案,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
贾康表示,在各种结构性减税的选项里,“营改增”改革是分量最重、影响最深远并且带有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的特色改革。根据目前的方案,“营改增”在全国全面推开后会带来3000亿元以上的减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这项改革尽快在全国范围推开。
今年,“营改增”试点扩容的步伐将继续迈进,除已经纳入试点的12个地区,目前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经正式向财政部上报请示,要求今年加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还需进一步完善
“积极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为企业结构性减税的有效举措。‘营改增’试点一年来,初步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