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权利: 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依归,并须按照指定的目的运用权力。例如,董事办事时不能 处与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地位。此外,董事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职位 为自己谋取利益。 意看来是意图欺诈债权人或其它人士,法庭可能判决明知而参与欺诈行为的人(通 常是董事)必须个人承担公司的债务和其它责任。 员(包括董事)、清盘人或接管人有误用、留存公司任何款项或财产或须对此负责 或承担责任,或该人士因有关公司的失当行为和有违职责行为成罪,法庭可以迫令 该人士向公司交出或付还款项或财产,或以赔偿形式注入资产。 只选择投资而不积极参与管理公司。这种情况在私人有限公司会出现。对于这类股 东,他们的责任,亦即他们的风险仅限于他们的投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