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如下: 01.只需一名董事/股东即可成立公司。没有国籍限制,且公司法人亦可出面担任。 02.董事主要负责公司日常业务运作。 03.所有的会议记录将由离岸港代为撰写,而不必花额外的时间去制作档。 04.透过董事签署完毕的会议记录,可随时变更董事/股东,股份转让,公司名称变 更及增加资本额等。 05.董事/股东的会议可于世界任何地方举行,并且可委托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讯方式 开会(如电话,电报,传真..)。 06.董事亦可经决议案的授权,在世界各地开银行户头,来进行金融投资,而不必 亲自去当地办理。 07.公司帐薄记录及股东/董事名册,保留在任何地方。而除了董事本人之外,其它 人必须经董事同意才可调阅,此举将保障公司的隐密性。 08.如股东/董事因任何原因,无法再行使其权力,将可由遗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 托人向公司董事提出证明后,合法拥有该股东/董事的身份。 09.投资者可选择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10.股票以美元发行,且股数分配必需经董事同意才生效。 11.公司在BVI境外的投资所得全部免税,且资金进出没有管制,只需要缴交政府年 度规费即可。 12.不需向BVI呈报税务报表。 13.投资者可在任何地方拥有房地产或其它不动产,但不可在BVI境内拥有上述的产 业。 14.公司可在世界各地,使用任何货币,来从事合法商业。 15.公司可开立银行户头,设立信托拥有定期存款或从事任何合法投资。 16.公司营业项目广泛,但是要避开下列几项情形: (1)不可在当地从事任何投资交易。 17.公司可支付或收受借贷,佣金版税及权利金等。 公司名称限制 不可使用与已存在公司相似或相同的名称。不能使用包含“皇家”或政府身份的名 称。不能使用触犯公众利益的名称。 需要获得许可方可使用的名称 地铁,银行,保险,基金管理,财产管理和投资 授权并发行的股份资本 。 允许发行股票种类 的股票。 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