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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009-7-21 8:36:43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大学生创业网讯  09年3月,沈阳市政府下发有关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意见,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本报为你整理了相关规定。

  创业场地 为创业者无偿提供创业场地,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各区县(市)、开发区应新建或充分利用原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无偿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

  创业资金 扩大创业融资渠道,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将小额贷款反担保范围扩大到有稳定收入的人员。凡是个人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税费减免 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到5000元。

  社保补贴 创业者从事省政府规定的25个微利项目和沈阳市新增的物业维修、零售配送、文体服务、租赁服务、代办服务等5个微利项目,初次领取工商执照,依法纳税,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创业1年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对其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凭其缴费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内。

 

编辑: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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