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一直困扰中小企业。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经委了解到,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今年广西将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据介绍,目前广西共有中小企业119.4万户,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工业产值和利税均超过半壁江山,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今年,广西除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投融资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给予0.6%的风险补偿外,还成立广西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间接融资、信用担保、投资咨询等服务。
据悉,按相关规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免税条件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此外,担保机构还应满足: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等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将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但在免税期间,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自治区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说,此举是为了更好应对金融危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