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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工商部门公开联合签署三项协议

2009-3-6 23:19:57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突破单兵作战,调整视野视角,提升长三角地区经济融合力

沪苏浙工商部门公开联合签署三项协议

三地工商部门促进长三角联动发展再出新举措

        9月11日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在江苏南通市召开 “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会议”。

    这是继2007年12月2日,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在上海首次召开“促进长三角联动发展合作会议”,共同推出《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合作,有助于全面营造统一的市场准入环境、统一的市场执法环境和统一的市场法治环境。

    作为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的成果,三地工商联合发布了《公平交易执法协作协议》、《商标监管合作协议》、《合同监管合作协议》三项举措。

    《公平交易执法协作协议》更多强调的是长三角地区执法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合作交流协作机制的建立,重点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反垄断执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其它跨区域重大案件,以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案件受理、协同调查、执法支援、委托调查、联合执法、经验交流等形式建立相关的协作机制,并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同时对在三地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企业,三地工商将可以采用统一部署、协同调查、证据共享、处罚一致等措施予以依法纠正。

    《商标监管合作协议》则进一步强化了跨区域驰(著)商标的保护措施,对经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三省市驰名商标名单输入各自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作为企业名称核准的参考内容之一,并建立重点驰、著名商标保护名录,将被侵权的驰、著名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由三省市工商共同保护。

    《合同监管合作协议》致力于提升三地工商部门合同监管的综合实力,按照平等协商、互动互补、依法行政三大原则,在三地实施工作信息交流和监管工作联动制度,并将在长三角地区推广普及合同示范文本,建立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库,对三地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资源互补、集成和共享,同时还将根据监管实际,统一制订、发布和推广重要的合同示范文本。

    这些有力的措施都将进一步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促进统一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从而真正实现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的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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