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样本为贵州省100家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和160位个体工商户及410户城乡居民家庭。根据对企业、家庭的抽样调查测算,截止2005年8月末,贵州省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在495.06亿元左右,占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8%,其中全省企业民间融资规模为228.06亿元,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家庭民间融资总额分别为144亿元和123亿元。 调查显示,贵州省民间融资总量中,融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相对较多。家庭融资额度在1万元以下的较多,其次是1至2万元之间。 从调查结果看,贵州省民间融资的参与主体较为广泛,既有居民家庭又有企业法人。在居民家庭中既有城镇和乡村居民,又有个体工商户,在调查的570户居民中,有55.2%的家庭有民间融资行为。调查发现,参与融资的企业涉及农业、采掘业、制造业、商贸业、房地产业等企业,反映民间融资向城乡经济各个角落渗透的发展趋势。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 七成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 据业内人士对调查结果的分析,贵州省民间融资盛行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难。 近年来,贵州省中小企业GDP已占全省的33%。省经贸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贵州省工商注册企业数79225户,大型企业共23户,中小企业占全省注册企业数的99.93%;中小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占全省总额的67.64%。 由于发展加速,中小企业渴求长大,企盼正规金融体系的支持,但是由于多数中小企业资质等级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难以达到银行要求的“三有一不”标准(即企业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不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只有31%的中小企业获得担保。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拒绝率是大企业的2至3倍。 与此相对照的是,到2004年底,贵州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已接近3000亿元,为民间融资创造了一定的条件。贵州省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系统呈现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形成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与通过发起人股权融资、民间借贷和商业信用等非正规金融融资并存的格局。 民间融资形成的信用关系,符合个体私营经济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征,成为个体工商户和初创中小企业理想的融资途径,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据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根据100户抽样企业调查,有融资行为的企业占抽样企业的21%。抽样企业的民间融资总额为6515.5万元,抽样本企业平均民间融资额为65.16万元。全省企业民间融资规模为228.06亿元,其中七成企业是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 企业民间融资 七成能按期收回或偿还 民间融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不管是居民家庭还是企业法人,民间融资的交易方式均以现金交易为主,很少通过转账。家庭居民现金交易占民间融资的90%,企业现金交易占70%左右。民间融资手续简便、随意性较大,七成民间借贷以双方口头约定和打借条为主。个体工商户、城乡村居民融资最高月利率为30%,最低月利率为1%,企业民间融资平均月利率达到1.48%。企业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进行的民间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为扩大企业规模、投资固定资产进行的民间融资,期限多在1年以上;家庭融资期限主要以1年以下为主。 调查显示,有民间融资活动的居民中,66%能按期收回或偿还,20%有延期收回或偿还的情况,有14%无法收回或偿还。有民间融资活动的企业中,71%能按期收回或偿还,23%有延期收回或偿还的情况,只有6%的无法收回或偿还。 有关专家指出,民间融资涉及范围广,存在较大的分散性和自发性,不利于资金投向控制和产业政策实施,不利于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容易造成不合理的社会资金投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宏观调控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