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了采购程序;
4.灵活的付款条款,例如延期支付,递增或递减支付,使承租用户能够根据自 己的资金安排来定制付款额; 5.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减少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大大简 化了财务管理及支付手续; 6.用户可享受租赁所带来的税务上的好处。 中小企业设备租赁(信用)担保业务基本条件 经本市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财 务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 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的本市中小企业。 符合国家、本市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 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吸纳失业和下岗人员就业的都市型工 业等有发展前景的上海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三类鼓励型优秀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海地区中小企业; 2.产品有市场、适销对路,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稳定、良好; 3.至少需交付20%的租赁保证金(具体数额视风险情况而定); 4.承租人(或租赁项目)被中投保认可并取得中投保提供的担保保证; 5.单笔租赁项目标的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6.承租人有能力按季(或月)支付租金; 7.承租企业(及民营企业董事长个人)同意将其资信纳入上海市资信公司信用 联征系统,且资信良好。 1.租赁申请报告(含企业简介、经济实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前景、 申请原因、金额、期限、付租保证等内容)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贷款卡(复印件) 8.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租赁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分析) 10.董事会同意申请租赁决议(审批通过后提交)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财务报表另须加盖法人代表、财务主管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