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业贷款甚至可以长达10年,酒店贷款的贷款期为5年,而在中资银行,对公贷款期限很少超过5年;在还款方式上,国外银行贷款相对灵活——贷款方可以与银行协商,根据企业的现金流状况,按月、按季或者每半年归还。而中资银行的还款方式不一,在大多数中资银行,贷款可以提前还,但是不能分期还,相对于国内银行注重抵押、质押,国外银行普遍强调企业的现金流,企业由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才是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中小企业在申请国外商业银行贷款之前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必须先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然后向国外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借款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律师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外国金融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等。然后借贷双方就有关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费用、偿还方法等问题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公司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分期或一次提取贷款。 目前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一些国外银行,都把眼球转向了中小企业,正如王铁军所言,“国外银行实际并没有什么神秘”,中小企业要解放思想,放开眼光,善于把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机遇,利用充足的国外资本来做好自己的事情。 个人委托贷款——利用民间资本的渠道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的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金融产品在国内刚刚起来,2002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生银行成为首家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内资银行。此后这家银行相继在宁波、上海、南京等地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并在南京市出现业务高潮。 借贷模式的创新,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出现,使银行以合法的形式介入民间借贷市场,为银行个人金融服务找到了一个新的增长点,也为中小企业融投资开辟了新渠道。对银行而言,该业务不属于授信业务,而是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任何性质的贷款风险,借贷双方风险自负;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对象由委托人确定;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根据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确定,上下有限浮动:银行按委托贷款的金额,根据委托贷款的繁简程度、金额大小等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引人之处在于银行这一专业金融机构的信誉——表面看来,人们是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