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出来,并成为指引当代教育的一种新理念。
新理念往往昭示着新模式。作为理念的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的贯彻必将带来教育模式的变革。传统教育模式是一种以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要特征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很多学生缺乏创新意识,想象力不足,实践能力较差。而创新型社会则呼唤这样的创新型人才:不但要有丰富而广博的知识基础,还要有较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以致用并拥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善于提出和解决新问题,等等。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动力保障方面,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更为明确,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第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更加集中,即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人才。这种明确的内涵和集中的目标至少有以下三方面意义:首先,它使得创新创业教育在激发、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方面有了确切的着力点。其次,它将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方面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整合起来。再次,它使人才的培养有了直接检验的标准,等等。
作为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的展开应遵循如下“三个统一”原则。
第一,创新创业教育是传授知识和实践体悟的统一。尽管注重实践体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一大特色,但却不能由此而轻视知识的系统学习与掌握。实际上,如果没有知识,特别是缺少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所谓的“创新”或“创业”都会由于缺少理论的支撑而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现实中,那种将“创新”等同于“标新立异”,将“创业”解释为一种经验主义的东西的做法,都与轻视理论知识的错误观念不无关系。因此我们认为,一方面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征,必须通过实践体验教育来为学生创造体悟“直接经验”的机遇平台,但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固化为知识形态的“间接经验”和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基础理论乃至人类文明成果的传承,主要应通过知识传授来解决。
第二,创新创业教育是教育普适化与个性化的统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首先必然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即“广谱式”的,但这种“广谱”又是在尽量尊重和充分挖掘学生个性基础上的“广谱”。也就是说,所谓的“广谱”并非是无所区分的、一概而论的抽象的“广谱”,而是有所区分的、分层分类的具体的“广谱”,是以学生的个体潜能为基础而实施差异化培养。
第三,创新创业教育是“生存”教育与“发展”教育的统一。“生存”是人的基本生活状态,其特点是通过物质资料和物质利益的获取以使生命得以延续;“发展”是人的较高层次生活状态,其特点是通过意义和价值的获取以使生命得以延伸。就创新创业教育而言,既要关注其“最低纲领”,即交给学生生存之道,又要不忘“最高纲领”,即提升学生追求崇高生活价值的自觉意识,使学生能够在以后的创新创业过程中善于将创造物质财富与展现人生价值相统一。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本文为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12YJA880121〕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