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网讯 一、创新四项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增招人员时拿出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岗位,招用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逐年加大招用比例。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服务性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中央财政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由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给予每人500元的培训支持。三是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提供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不低市最低生活标准,并由见习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基本生活补贴费由用人单位和市、县(市)财政按各50%比例承担。四是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适当场地租赁费补贴。 二、建立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哈尔滨市中高级人才市场为依托,以区、县(市)人才市场为骨干和以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为辅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建立与高校合作机制。在黑龙江大学等10余所高校设立工作站,把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就业培训等服务窗口前移,送服务进校园。三是加强地域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副省级城市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合作机制,实现哈尔滨市与外地毕业生就业网站互联,通过哈尔滨人才网为毕业生提供就业空间。四是建立高校毕业生配置机制。结合项目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毕业生需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参加春秋季毕业生招聘大会、送岗位进校园招聘大会等招聘活动。五是建立代理服务机制。实行"毕业生到县乡基层工作、户口和人事关系可留在市区,在职称评定、升学上给予优惠"、"为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等政策。六是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鼓励支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搭建服务平台,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是搭建毕业生交流对接平台。组织春秋两季大型人才招聘会、"送岗位进校园"招聘会、校园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公益性服务日等招聘大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平台。二是建立就业派遣推荐平台。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免费入库,采取网上设立推荐专栏、市场信息板展示、"一对一"推荐服务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推荐。三是做好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教育局做好师范毕业生补充招聘工作,市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组织专场招聘会,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编辑:袁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