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资讯网

站内留言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站长推荐: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中国创业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报关外贸 > 离岸公司资讯 > 文章内容

离岸公司常见词语解释

2009-3-11 23:09:17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答:在不记名股票上无须写上持股人姓名。持股票者即为股票合法持有人。在记名股票上必须写上持股人姓名。股东姓名亦必须登记在公司记录上。马绍尔群岛容许发行不记名及记名股票。股票登记是公司内部的记录文件。股票登记文件一般只有董事、行政人员及股东可以取阅,但必须根据个别的公司大纲为准。
  什么是离岸公司标准股票形式?
  答:公司股票的标准形式是五百份无票面价值的记名及/或不记名股票,或以五万美元为限的票面价值。股票价值可以任何货币作单位。
  什么是现成离岸公司
  答:现成公司是一些已成立,但仍未开始运作的公司,用以应付顾客即时之需。
  什么是离岸公司注册代理?
  答:注册代理确保成立的公司有委派代表,方便替其收取法律文件及与注册部门联系。注册代理收到文件后,便根据该公司的通讯地址递送文件。
  谁是马绍尔群岛的离岸公司注册代理?
  答:马绍尔群岛的注册代理是马绍尔群岛信托有限公司(The Trust Company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Inc.)。
  信托公司会否提供董事?
  答:公司成立初期,信托公司可因应客户要求提供董事,协助采纳附例及委托行政人员,该董事会于事后辞职。但信托公司不会提供被提名人服务(nominee services)。
  离岸公司所需董事人数是多少?
  答:马绍尔群岛并无规限董事人数。
  离岸公司外部特征
  离岸地特征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具有。一般是没有自然资源的小国或岛国或某些国家的殖民地、托管地或地区。例如,巴哈马共和国、英属维尔京、杰西、内华达、塞浦路斯、毛里求斯、塞舌尔、百慕大、开曼和众多岛国和地区;
  (1) 法律制度健全。专门为离岸公司、离岸银行、离岸投资和相关商业活动立法或在部门法中对离岸商业活动作出规定;
  (2) 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签订反洗钱双边、多边协议或公约;
  (3) 多数没有与其他国家签署税务协议;
  (4) 一般为英美法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巴哈马共和国、英属维尔京、杰西和内华达等;
  (5) 金融体系发达。跨国银行均设立机构,与各国金融市场保持秘切联系,结算方便;
  (6) 通讯交通方便。这是保障离岸业务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7) 实行法定注册代理人制度,代为行使政府商业职能。当事人不需前往注册地亲为;
  (8) 离岸公司、信托、私人基金、银行等商业组织在离岸业务中发挥中要作用;
  (9) 免税和宽松的监管制度为离岸业务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文章列表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 ]

网友评论:

    用户名:

    评   分: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下载声明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