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大家聊过关于国外的企业如何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的事宜,但是好像有些细节性的东西没给大家说明白。 之前也帮助很多的国外企业和个人注册中国大陆的商标,每次下发的文件也都直接寄给了客户,没有出现什么其他的疑问, 今日收到一个客户的询问:为什么我用国外的企业注册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的申请人的名字是中文而不是英文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简单的说了下,但是现在我觉得有必要和大家讲详细一下,因为很多企业或者个人还是很不清楚。 原因:1,商标法规定,国外的企业通过国内的代理公司申请商标的时候,必须是中文和英文翻译(公司的名称、地址) 2在国内申请商标必须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走,每个地区都尤其文化,所以,只要您再中国大陆申请商标,不敢您是哪个国家或者是港澳台地区 必须用简体中文和英文翻译。 3,商标的受理通知书也只是一个书面的文件,通知您 您的公司(中文名称)在哪个代理公司的代理下申请了商标,商标的文件已收到。 4,商标证书上到时候显示的也是翻译的中文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如果某一天商标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要证明商标是在xx英文公司名下,这些都是可以的, 因为商标申请的时候会输入您的中文和英文,以及公司的注册证号或者个人身份证号,来证明商标的主体。 还有人要问了,如果我就是想显示申请是英文,没有中文这种的话可以操作吗? 可以,但是必须通过马德里来申请商标。大家可以再去了解一下马德里申请,马德里申请的费用比较贵,这个原因也是为什么现在这么多的企业直接通过要大陆的代理机构 申请商标的原因。 希望这些可以帮助有疑问的同事解答一下。 祝大家周末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