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园区是集科、工、贸、房地产为一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开发区。松江科技开发区以优越的地理位置,一流的投资环境,真诚的合作态度,配套的服务设施,优惠的投资政策,经济合作邻域迅速扩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至2002年,园区共有企业6600多户,注册资本40.8亿元。开发区以“服务至上,管理规范”为宗旨,取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上海市科委、市工商局命名园区为上海市“管理规范园区”。 国内企业来松江发展的优惠政策: 1998年凡批准在上海松江注册的市外大中型公司(固定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独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以上的;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的),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 对落户在经济小区内从事生产加工,并吸纳当地劳动力,纳税正常的市外实体型私营企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从工商注册公司之日起全额返回两年,第三年返回80%。 市外在松企业吸收本区下岗待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可向劳动主管部门申报和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凡1998年到2000年期间在松江新办的市外大中型企业,3年内在开业经营和项目投资中涉及的煤气、自来水增容费,以及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的城市建设费等,给予减免。 市外在松企业在本区内购买商品房的,减半收取购房手续费,房产契税地方留取部份由区财政贴费50%。 对市外在松企业中外省市户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公司注册起,免收市外劳力管理费,对其他市外职工实行减半收费。 市外在松企业职工子女需在本区借读中小学的,可向本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读手续。 市外在松企业职工子女需在本区借读中小学的,可向本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