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长宁区多媒体园区注册公司的政策:
(一) 园区鼓励发展的行业:多媒体动画、游戏等制作;多媒体软件开发;多媒体网站建设;多媒体展示 、演示以及多媒体远程医疗、教育等。
(二) 对
注册公司在多媒体园区的,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
企业,三年内,园区上缴
流转税地方部分的40%给予楼宇业主扶持。
(三) 经认定的多媒体
企业(不管园内或园外),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
企业所得税(区实得地方),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入驻园区范围内的多媒体
企业,自开办之日起第一年
企业上缴流转税地方部分的20%,由相应楼宇业主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