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资讯网

站内留言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站长推荐: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中国创业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注册公司 > 代表处变更 > 文章内容

代表处注销代理

2013-3-11 12:06:27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上海代表处注销登记代理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 、 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 、 登记证;

6 、 公章、代表证;

7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的,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

局申请登记。

②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③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④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办理程序:

( 一 ) 设立

申请→受理→决定→发证

(二)变更

申请→受理→决定→发证

(三)注销

申请→受理→决定→准予注销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 ]

网友评论:

    用户名:

    评   分: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下载声明 - 友情链接 - -